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驾车执行公务与他人车辆擦碰,竟现场逃逸。法院回应:登门道歉,接受交管处罚

2023-09-09 10:59:09     来源:百度新闻


(资料图片)

9月8日,据洱源县人民法院消息,近日,一则“洱源法院警车肇事”的信息引发网络关注,我院高度重视,迅速开展核实调查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2023年8月31日下午,我院司法警察李某樑等三人前往洱源县拘留所执行公务。15时30分许,李某樑驾驶警车行驶至弥茨线时,与李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在会车过程中发生侧面刮擦,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。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认定李某樑负事故全部责任,对李某樑交通事故后逃逸、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、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。事故发生后,李某樑真诚向李某某赔礼道歉,交警部门主持双方调解,9月6日下午,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。

我院已对李某樑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其深刻检讨,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。该事件的发生,说明我院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,我院将持续正风肃纪、加强管理。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对我院工作予以监督。

【来源:洱源县人民法院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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